又有一个女人,死于离婚冷静期
今天,2021年3月17日,安徽合肥有一个女子在网上发文,声称她的姐姐:
从2019年开始,就与丈夫、公婆产生了矛盾。两人经常吵架。
在家做全职妈妈,没有收入,原来丈夫还给钱,后来她只能用花呗。但是丈夫会在月底一笔一笔地翻账单,确认无误之后,才给她还钱。
丈夫摔过她的眼镜,掐过脖子,打过人。她躲到电梯口,丈夫还出来跟她吵。
3月8日,她去办离婚,但是被对方要求净身出户。但是,“离婚冷静期”法案已经生效,她当时没有离成婚。
回家后,不知道为什么,她最终还是想不开,最终选择了跳楼轻生。离世前,还给家人留了一封遗书,说想离开这个家,但舍不得孩子。
唉,又是一桩人间惨剧呀。
首先,我们要骂这个恶心的渣男。五年来,你老婆在家带孩子,很辛苦啊。女人在家养孩子,也是一项无比重要的工作,跟你出去上班挣钱一样重要。就算是雇一个保姆,你也要给人开工资吧?何况,这是自己的家人,这种恶劣的行径,你怎么做得出来?如果说这些是违背了道德,那么你打人更是侵犯了人身权利,违犯了法律。
骂完了渣男,“离婚冷静期”的问题也值得说一说。
2021年1月1日起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实施,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,在离婚程序中增加了冷静期一项。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、受理、冷静期、审查、登记(发证)等。
乍一听,这是个好法律啊:婚姻很重要,结婚是好事。古人不是说“宁拆十座庙,不毁一桩婚”吗,年轻人没事老想着离婚干嘛?回去好好冷静一下,日子该过还得过,不是吗?
事情真的是这样吗?
婚姻仍然是多数人的重要人生选择。稳定而幸福的婚姻关系,当然是许多人想要追求、希望得到的。
过去,许多人苦于包办婚姻,在婚姻对象的选择上不能自主。如今,包办婚姻减少了,但是对婚姻的缔结和终结,仍然存在着限制。“离婚冷静期”就是其中之一。
如果你嫌人们在离婚时不够冷静,为什么不在人们结婚之前也设置一个“结婚冷静期”。要知道,的确有许多人是因为结错了婚,而终生不幸福的。比如,刚才提到的这个安徽女子。
走到离婚程度的,没几个人是开玩笑的。他们有多少是经历了家暴、出轨等伤痛,或是生活理念不合、三观不合等。绝大多数是经过反复考虑的,认真对待的。
再说,一个人是不是冷静,有一个客观的评判标准吗?就算有,应该由民政局说了算吗?
2021年1月4日,福建省连城县法院开出了第一张“离婚冷静期通知书”。
在这张通知书中,法官不仅宣布了“离婚冷静期”,还给了当事人两个选择:1 延长离婚冷静期,2和好,撤回起诉。
这只是形成白纸黑字的第一张“离婚冷静期通知书”。
实际上,在之前的许多离婚案件中,存在着无形的“离婚冷静期”。
比如说。不管女方有多少明确的证据证明男方家暴,只要男方不同意离婚,那么法院就认为“双方感情未破裂”,不支持离婚。我一个朋友也有类似的情况。男方曾把她软禁在家,不许自由行动。法院还是不支持离婚。
还有,从申诉离婚到最终判决离婚,通常有很长的一段时间,这相当于事实上的“离婚冷静期”。在这种情况下,许多经济情况不是那么好、意志不是坚定的女性,可能还是要住在原来的家庭里,不可避免地要继续跟男方接触。
在这种情况下,许多悲剧发生了。比如,2021年1月8日,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的一名女子,在家门口被丈夫砍成重伤,3天后在医院去世。这名女子很吃苦耐劳,带着孩子送快递。因为经常被家暴,她于2020年7月年提出离婚,但法院迟迟没有判决。1月8日这天,法院的鉴定人员在她家做完鉴定离开后,这个亲手男人砍死了她。
如果说,这位化名“小芳”的湖北女性是“离婚冷静期制度”在2021年的第一个受害者,那么合肥这个跳楼身亡的女子则是第二个受害者。
有人说,你看美国许多州也有离婚冷静期,他们叫“离婚等待期”,一般是2到6个月。德国也有一年左右的离婚等待期。
我说:你怎么不学他们好的地方?就会捡垃圾来学?
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本身,恰恰是非常不冷静的。它不可能挽回那些已经破碎的婚姻,只会当事人带来更多的麻烦。
我们反对设置离婚冷静期,倒不是主张轻率地对待婚姻,而是更注重把选择权交给每个人。
结婚有风险,朋友们,结婚前一定要选好人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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